父母大人 刘化东 李英 >> 祭奠 >> 选择祭奠物品

生平简介

父亲——刘化东同志

(原名尹福辰、尹禄堂,抗日时期工作需要化名刘化东)

1914.12.20—1998.11.16

河北省任丘县人。1937年-1938年,青年抗日救国会,主任;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;1939.1-1940.1,河北省任丘三区区委宣传委员等;1940.1-1945.9,河北建国县公安局股长、任丘县公安局局长;1945.10-1945.12,辽宁新民县委常委、公安局长;1946.1-1947.10,辽宁库伦旗旗委书记等;1947.11-1949.2,辽宁阜新县委书记;1949.6-1953.3,高安县委书记、南昌地委民运部长、南昌地委组织部长、南昌地委第一副书记(定为行政10级);1953.4-1957.7,国营320厂党委书记;1957.8-1961.1,江西省委交通工作部副部长;1961.2-1961.8,江西省化工石油工业局局长;1961.8-1963.3,江西省冶金厅厅长;1963.4-1968.3,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、中共江西省委委员;1968.4-1977.4,宜春地委书记;1983.10,离休于江西省冶金厅。

母亲——李 英同志

1928.6.5—2005.9.13

河北省束鹿县人。1947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,194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东北民主学院毕业后,编入黑山部队四中队,参加辽沈战役黑山阻击战被评为功臣,出席了功臣大会;1948年11月-1949年5月先后在黑山县新立屯区政府、六区政府、辽吉五地区研究所和辽宁阜新县四区区委会工作;1949.6南下江西。1949.6-1953.3,任高安县一区区委会委员、高安县妇联主任、南昌地区妇联组织部部长,(定为行政14级);1953.4-1958.7,任国营320厂车间党支部书记;1958.8-1968.4,先后任江西省化工石油局人事处处长、党组成员;江西省劳动局计划工资处处长、党组成员;江西省电业局干部处处长、党组成员;1968年下放宜春棉织厂;1974年2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,先后在宜春地区直属机关党委、宜春地区环保局担任领导职务;1984年4月,离休于江西省冶金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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